1、地块控制指标中:用地性质、用地面积、容积率、绿地率、建筑密度、建筑高度为规定性指标,出入口方位、停车泊位为指导性指标。
2、建筑后退红线控制:建筑后退红线除满足图则中后退距离要求外,同时应满足日照、消防、环保、电力、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。靠近山体部分建筑后退除满足最小退线8米的要求外,还应充分考虑地质安全,按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满足退让距离。
3、机动车禁止开口线及机动车开口方位控制:图则中确定的机动车禁止开口线需满足相关规范,机动车开口方位在下阶段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实。
4、竖向设计:规划室外地面标高在6.8-12.0米之间,并做好与现状地形、周边地块及道路的衔接。
5、古树名木及保护范围:图则上古树位置仅为示意,具体以实测为准;古树保护范围内应按《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》管理实施。
6、城市设计指引:建筑风格、体量、造型和色彩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,且符合相关城市设计的要求。
7、其他本规划未涉及到的相关规定参照(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2024年试行)》和国家、省有关规定执行。